@研究生考生們,上海海事大學、上海對外經貿大學、上海應用技術大學、上海第二工業(yè)大學、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上海工程技術大學、上海交通大學醫(yī)學院、上??萍即髮W、上海商學院、上海電機學院、上海政法學院分別發(fā)布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包括:招生計劃、報考條件、考試及錄取、聯(lián)系方式等重要信息。
詳見↓
此前上海發(fā)布已整理發(fā)布復旦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同濟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東理工大學、上海外國語大學、東華大學、上海財經大學、上海理工大學、上海音樂學院、上海體育大學、華東政法大學、上海海洋大學、上海電力大學、上海大學、上海中醫(yī)藥大學、上海師范大學(的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上海海事大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證碩士研究生的入學質量和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24〕4號)等法律法規(guī)和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招收碩士研究生,旨在培養(yǎng)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的專業(yè)知識,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創(chuàng)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創(chuàng)新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yè)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yè)素養(yǎng)的高層次實踐創(chuàng)新型專門人才。
第三條碩士研究生招生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
第四條招生學科(類別)、專業(yè)(領域)詳見學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
第五條招生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本科畢業(yè)以及具有與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的中國公民。
第六條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階段進行。初試和復試都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初試由國家統(tǒng)一組織,復試由學校自行組織。
第七條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科目試題(包括副題)、參考答案、評分參考(指南)等應當按照教育工作國家秘密范圍的有關規(guī)定嚴格管理。
第八條碩士研究生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試招生依據國家統(tǒng)一要求,執(zhí)行相同的政策和標準。
碩士研究生就業(yè)方式分為定向就業(yè)和非定向就業(yè)。學校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原則上招收在職定向就業(yè)人員。
第九條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堅持重大事項集體研究、集體決策。
第十條考生應誠信參加考試,自覺遵守考試管理各項規(guī)定。
第二章 招生計劃和獎助政策
第十一條國家根據經濟、社會發(fā)展需要確定年度招生計劃。學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社會需求和辦學條件,確定各學科(類別)、各專業(yè)(領域)的招生人數。
第十二條國家對所有納入招生計劃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撥款,所有納入招生計劃的碩士研究生都要繳納學費。國家和學校通過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三助崗位、綠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獎助體系,支持碩士研究生完成學業(yè),提高碩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第三章 報名
第十三條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學校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四)考生學業(yè)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本章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忌浫‘斈耆雽W前(2025年9月1日之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yè)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人員(從畢業(yè)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符合學校提出的具體學業(yè)要求的,按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
第十四條報名參加以下專業(yè)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一)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三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yè)為非法學專業(yè)。
(二)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三條中的各項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yè)為法學專業(yè)(獲得法學第二學士學位的人員可報考)。
(三)報名參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碩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和項目管理[代碼為125602]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第十三條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疲┊厴I(yè)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yè)后,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yè)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工商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相關考試招生政策同時按照《教育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工商管理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見》(教研〔2016〕2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五條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符合第十三條中第(一)、(二)、(三)各項的要求。
(二)大學本科畢業(yè)后連續(xù)工作4年以上,業(yè)務優(yōu)秀,已經發(fā)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yè)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yè)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工作2年以上,業(yè)務優(yōu)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yè)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yè)的在職人員。學校國際法學和非全日制交通運輸專業(yè)招收單獨考試研究生。
第十六條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考生,須在國家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s://yz.chsi.com.cn/tm)填報志愿并參加學校復試。已被學校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否則取消其推免錄取資格。學校招生專業(yè)目錄中所有全日制專業(yè)均接收推免生。
第十七條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考生均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逾期不再補辦。
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單獨考試考生應選擇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因地制宜、合理確定)。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學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yè)。
4.考生應按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如實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忌部稍趫竺盎驁竺陂g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學校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7.符合國家招生政策規(guī)定條件并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并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及定向就業(yè)少數民族地區(qū)。報考點對相關考生資格進行初審,學校在復試(含調劑)前進行復審。
符合國家招生政策規(guī)定條件并申請享受初試加分政策的考生,須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進行審核。未按規(guī)定申報或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項目不累計。
8.符合教育部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關規(guī)定的,可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
9.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應遵循《無障礙環(huán)境建設法》《殘疾人教育條例》和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組織規(guī)則,參照《教育部 中國殘聯(lián)關于印發(fā)〈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有關要求,積極為殘疾人參加考試提供必要支持條件和合理便利。殘疾考生如需組考單位在考試期間提供合理考試便利服務,應于報名階段與報考點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溝通申請,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xù)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1.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忌顖蟮膱竺畔⑴c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錄取,隨時發(fā)現(xiàn)、隨時處理。
12.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13.考生應當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
(二)網上確認要求
1.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qū)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guī)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第十八條學校和報考點根據相關規(guī)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報考點和招生單位發(fā)現(xiàn)有考生偽造、變造證件時,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第十九條考生應當在考前十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稖士甲C》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忌鷳{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第二十條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第四章 初試
第二十一條初試時間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一般為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guī)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第二十二條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一般設置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yè)務課一和業(yè)務課二,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第二十三條會計、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初試設置兩個單元考試科目,即管理類綜合能力、外國語,滿分分別為200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論由招生單位在復試中考核。
第二十四條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經濟類綜合能力、管理類綜合能力、法律碩士專業(yè)基礎(非法學)、法律碩士綜合(非法學)、法律碩士專業(yè)基礎(法學)、法律碩士綜合(法學)等。
第二十五條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2日上午 業(yè)務課一
12月22日下午 業(yè)務課二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詳細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有關要求等由報考點和招生單位予以公布,學校在考生準考證上注明具體要求。
第二十六條初試的組織工作和考務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及各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按照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七條單獨考試須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組織進行。
第二十八條因試卷錯寄、漏寄、郵遞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無法正??荚嚨目忌蓞⒓友a考。
招生單位將初步審查同意補考的工作方案(含補考考生姓名、報考單位、補考科目、補考原因及補考時間、地點等信息),報所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批準,并在其指導監(jiān)督下組織補考。補考一般安排在考試結束后半個月內進行。
各補考科目均由學校命題。補考試題的形式和難易程度應與原試題相一致。
補考一般安排在考試結束后1個月內進行,具體時間由學校確定。
第二十九條學校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考生公布成績??忌鷮υu卷結果有異議,可以依程序申請成績復查,具體的復查辦法按照學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的辦法執(zhí)行。
第五章 復試
第三十條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huán)節(jié),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學校在復試中加強對考生的全面考查和綜合評價,既要注重考生的學業(yè)知識,也要注重考生的專業(yè)能力素質和科研創(chuàng)新潛質,既要注重考生的考試成績,也要注重考生的一貫學業(yè)表現(xiàn)。
第三十一條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使用辦法、組織管理等由學校按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自主確定。學校在復試前公布復試辦法和程序。全部復試工作一般應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
第三十二條學校在教育部劃定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基礎上,結合生源、招生計劃、復試比例等情況,確定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第三十三條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實際合格生源數組織復試。
學校按照教育部有關規(guī)定制訂本單位的復試錄取辦法和各院系實施細則,提前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站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執(zhí)行。
第三十四條學校在復試前嚴格采取人證識別及相關信息庫數據比對等措施,加強對考生的身份審核及報考專項計劃、享受照顧(含加分)政策的資格審核,對不符合規(guī)定條件者,不予復試。
少數民族考生身份以報考時查驗的身份證為準,復試時不得更改。少數民族地區(qū)以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qū)域自治地方簡表》為準。
第三十五條學校在復試期間堅持并完善隨機選定考生次序、隨機確定導師組組成人員、隨機抽取復試試題等管理方式,加強復試過程監(jiān)管,確保公平公正。
考生應自覺遵守學??紙鲆?guī)則及考生所簽署的《誠信復試承諾書》等內容,在學校復試工作結束前不得對外透露或傳播復試試題內容等有關情況。
第三十六條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yè)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不加試。
第三十七條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第三十八條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均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第三十九條學校認為有必要時,經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同意,可對考生再次復試。
第四十條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國外漢語教師志愿者”“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退役大學生士兵”等項目的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24〕4號)文件執(zhí)行。
第四十一條考生體檢工作由學校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具體要求在復試環(huán)節(jié)公布。
第六章 調劑
第四十二條學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時,組織開展調劑工作。學校接收的所有調劑考生(含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調劑的考生等)均須通過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嚴禁通過其他渠道接收調劑考生。
第四十三條學校按教育部有關政策以及學校學科建設和發(fā)展需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科學、規(guī)范制訂調劑工作辦法,并提前在“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tǒng)”和學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
調劑考生初試成績須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并符合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原則上,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yè)與調入專業(yè)相同相近,或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相近。
學校不將考生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畢業(yè)院校、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調劑考生的依據。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學校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
第四十四條第一志愿報考以下專業(yè)(或專項計劃)應遵循相關調劑要求。
(一)報考照顧專業(yè)(指工學照顧專業(yè)、中醫(yī)學、中西醫(yī)結合、中醫(yī)碩士、體育學、體育碩士,教育部將根據國家戰(zhàn)略需要、社會發(fā)展需求、考生報考情況等因素適時調整,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qū)該照顧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報考非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qū)對應的非照顧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工學照顧專業(yè)之間調劑,按本類照顧專業(yè)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執(zhí)行。
(二)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yè)報考條件、且初試成績同時符合調出專業(yè)和調入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報考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yè)。
(三)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地區(qū)相關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可按規(guī)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其初試成績須符合相關招生單位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對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和普通計劃之間的調劑,招生單位須嚴格按照調劑程序和要求組織,不得直接改變考生志愿、調整計劃類型進行復試錄取。
(四)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五)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六)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第四十五條學校根據本單位復試錄取情況,通過學校研究生招生網和“全國碩士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tǒng)”及時、準確發(fā)布調劑信息。
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持續(xù)時間不低于12小時,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到達后,如學校未明確受理意見,系統(tǒng)自動解除鎖定,考生可繼續(xù)填報其他志愿。
第七章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第四十六條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huán)節(jié),學校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第四十七條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學校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
第四十八條學校在復試的同時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招生工作部門、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學校還可采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xiàn)實表現(xiàn)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第八章 錄取
第四十九條學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guī)定及上海市招生主管部門的補充規(guī)定,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xiàn)、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五十條在我校,學術學位招生計劃可調整到專業(yè)學位使用,但專業(yè)學位招生計劃不得調整到學術學位專業(yè)使用。全日制招生計劃與非全日制招生計劃不得相互調整使用。
第五十一條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報考非定向就業(yè)研究生錄取為定向就業(yè)的,學校嚴格審核定向就業(yè)合同,從嚴掌握。
錄取為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錄取類別一般為定向就業(yè),按照學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的收費標準繳納學費,不享受獎助學金,不轉戶口檔案。
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第五十二條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在2025年5月1日前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列入擬錄取名單上報。
第五十三條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錄取當年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第五十四條被錄取的新生(錄取資格無效的除外),經考生本人申請和學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經學校同意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納入錄取當年的招生計劃管理。
第九章 信息公開公示
第五十五條學校在研究生招生網(網址:https://yz.shmtu.edu.cn)向社會公布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規(guī)定、招生專業(yè)目錄、復試錄取辦法和各院系實施細則、擬錄取考生名單、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等信息。
第五十六條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7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
公示結束后,學校按要求將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審核通過的錄取名單報“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最終錄取名單及新生學籍注冊均以上報平臺的信息為準。
第十章 違規(guī)處理
第五十七條對在研究生考試招生中違反考試管理規(guī)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jié)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違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八條相關單位應當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guī)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騿挝唬浫肟忌耸聶n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yè)的重要參考依據。
第五十九條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招生管理規(guī)定行為的招生單位、招生考試機構、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其招生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十一章 學費、學制和住宿
第六十條學費、學制詳見學校研究生招生網《2025年碩士研究生學制、學費一覽表》。
原則上定向研究生以及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十二章 獎勵、資助
第六十一條學校有健全的研究生獎助體系,研究生獎助覆蓋研究生教育的全過程。主要包含:
(一)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二)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三)一年級研究生獎學金;
(四)學業(yè)綜合獎學金;
(五)各類專項獎學金;
(六)企業(yè)獎學金;
(七)三助崗位津貼等。
對學習成績優(yōu)秀的學生提供獎學金,在學期間最高可獲5萬元獎學金。對科研能力強的學生提供研究生科研創(chuàng)新基金資助,最高額度可達5萬元。
學校優(yōu)秀研究生還可獲得到國外知名大學進行校際學術交流和學習的機會。
關于學校研究生獎助的具體規(guī)定詳見學校公布的相關文件https://gs.shmtu.edu.cn。
十三章 其他
第六十二條“聯(lián)培基地”招收的研究生第一學年在上海海事大學校內進行課程學習;其余時間在聯(lián)合培養(yǎng)基地,校內不再提供宿舍(上海咪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聯(lián)培基地除外)。具體見上海海事大學2025年聯(lián)培基地招生簡章。
第六十三條專業(yè)目錄、自命題科目考試大綱、考研相關信息和各學院研究生教育及導師介紹均在校園網研究生招生工作和各學院網站內公布。本章程內容2024年10月9日根據教育部《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更新,如有與該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文件為準。其他未盡事宜,請各位考生密切關注學校研究生招生網(網址:https://yz.shmtu.edu.cn)。
單位代碼:10254
聯(lián)系部門:上海海事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地 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海港大道1550號
郵政編碼:201306
電 話:021-38284585
聯(lián) 系 人:陶老師朱老師李老師
電子信箱:gs_admission@shmtu.edu.cn
網 址:https://yz.shmtu.edu.cn
監(jiān)督和申訴渠道:電話:021-38284585;電子郵箱:gs_admission@shmtu.edu.cn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
2025年招收攻讀
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已正式公布,詳情請前往鏈接:https://www.suibe.edu.cn/yjsy/2024/1007/c20707a175175/page.htm 查看。
01
考試與報名時間
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時間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關工作安排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確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請考生屆時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參加報名,查看報名須知、招生單位招生章程及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報名、考試安排事項等,按要求如實填寫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
02
新學科專業(yè)
2025年學校新增6個招生學科專業(yè),包含交叉學科門類一級學科:區(qū)域國別學(140700),專業(yè)學位類別:數字經濟(025800)、稅務(025300)、知識產權(035400)、國際事務(035500)、審計(125700)。
此外,學校新增經濟學門類的統(tǒng)計學一級學科(授予經濟學學位,招生代碼0270),與理學門類的統(tǒng)計學一級學科(授予理學學位,招生代碼:0714)分列招生計劃。
03
新研究方向
04
自命題科目調整
0502外國語言文學各二級學科的初試第四單元科目統(tǒng)一調整為“899翻譯與寫作”。
05
參考書目調整
2025年以下學科專業(yè)的初試或復試參考書目有所調整,請考生認真閱讀《上海對外經貿大學2025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上海應用技術大學
報考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tǒng)一招生考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熱愛祖國,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忌浫‘斈耆雽W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yè)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符合學院根據本學院的培養(yǎng)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學業(yè)要求的,按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
5. 報名參加公共管理[代碼為125200]、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0] (學校接受125601領域、125602領域報名考生)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需符合下列條件:
(1)上述1,2,3各項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yè)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yè)后,符合招生單位相關學業(yè)要求,達到大學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招生名額
擬招生數在錄取時以國家正式下達規(guī)模數為準。
學 制
(一)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全日制學術型碩士學位研究生學制3年;
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
資源與環(huán)境、風景園林、設計、電子信息、機械、材料與化工、土木水利、交通運輸、農業(yè)類別學制3年;
社會工作、工程管理類別學制2.5年;
翻譯、公共管理類別2年。
(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學制3年(工程管理、公共管理類別除外),工程管理、公共管理類別2.5年。
專業(yè)目錄
詳見如下學?!?025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
全日制與非全日制招生以研究方向后標記“(全日制)”“(非全日制)”予以區(qū)分。
擬招生數在錄取時將根據國家正式下達規(guī)模數、實際生源情況作相應調整。
擬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10名,專業(yè)目錄范圍內均可,根據生源實際情況作調整。
報 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并到網上確認網報信息、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一)網上報名要求:
1.網上報名時間: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時間(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預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3.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4.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忌部稍趫竺盎驁竺陂g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
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復試前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5.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xiàn)役,且符合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忌鷪竺麜r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填報本人入伍批準書編號和退出現(xiàn)役證編號。復試前須向招生單位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進行復核。
6.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7.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8.考生應當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
(二)網上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網上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qū)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布,具體確認工作由相關報考點組織實施。
2.考生網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4.考生應當按報考點規(guī)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三)考生資格審查:
招生單位和報考點根據相關規(guī)定,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稖士甲C》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忌鷳{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并遵守相關約定及要求。
學校將在復試時對考生學歷證書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再次審查,對弄虛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 試
(一)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二)初試日期和時間:按照教育部規(guī)定時間考試。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試科目:除工程管理類別,初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yè)務課一和業(yè)務課二四門科目,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類別,初試科目包括管理類綜合能力和英語二,滿分分別為200分、100分。學校將在教育部規(guī)定時間內向考生公布成績??忌鷮υu卷結果有異議,可以依程序申請成績復查,具體的復查辦法按照教育部相關考務文件執(zhí)行。
(四)復試
1.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學校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由學校在復試前公布。全部復試工作一般應在錄取當年4月底前完成。
2.對以同等學力資格(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按國家相關規(guī)定進行加試。進行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其中筆試科目為兩門。報考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3.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其 他
本簡章所有內容若與國家有關部門及教育部頒布的規(guī)定有不符之處,須按國家有關部門及教育部有關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
聯(lián)系方式
單位代碼:10259
郵政編碼:201418
單位地址:上海市奉賢區(qū)海泉路100號
學校主頁:http://www.sit.edu.cn/
聯(lián)系部門:上海應用技術大學研究生院
部門主頁:http://gs.sit.edu.cn/
電子郵箱:yz10259@126.com
招辦電話:021-60873067(程老師、陳老師)
上海第二工業(yè)大學
一、招生計劃與專業(yè)目錄 ▼
擬招收碩士研究生1235人,其中全日制1195人(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招生計劃12人,含推免生),非全日制40人。實際招生人數以教育部當年下達招生計劃數為準。各學位點及各方向招生人數僅供報名時參考,錄取時將根據考生報考情況、學科方向發(fā)展需求等做適當調整。
招生專業(yè)目錄(見附件)、自命題科目及大綱等相關內容(見附件)。
二、學制▼
國際商務(025400)、工程管理(125601)、英語筆譯(055101)和國際中文教育(045300)學制為2.5年;
電子信息(085400)、材料與化工(085600)、資源與環(huán)境(085700)、設計(135700)、職業(yè)技術教育(045120)、能源動力(085800)、機械(085500)、馬克思主義理論(030500)和機械工程(080200)學制為3年。
具體詳見《上海第二工業(yè)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學費、學制一覽表》(見附件)。
三、報考條件與報名程序 ▼
(一)報考條件
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yè)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忌浫‘斈觊_學報到日之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疲┊厴I(yè)學歷后滿2年及以上的人員(畢業(yè)后到錄取當年入學之日),或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符合招生單位提出的具體學業(yè)要求的,按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讀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
5.報名參加工程管理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上述報考條件1-3的要求。
(2)本科畢業(yè)后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專科)畢業(yè)學歷或大學本科結業(yè)后,符合招生單位提出的相關學業(yè)要求,達到本科畢業(yè)同等學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6.學校8個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專業(yè)接收具有推免生資格的優(yōu)秀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以下簡稱“推免生”)。推免生資格審核確認、報考、錄取以及信息公開等相關工作均通過“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免初試、轉段)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tǒng)”(網址:https://yz.chsi.com.cn/tm)進行。具有推薦免試資格的推免生,須在教育部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錄“推免服務系統(tǒng)”填報志愿并參加復試。詳見《上海第二工業(yè)大學2025年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方案》。已被招生單位錄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
7.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符合上述報考條件1-4的高校學生應征入伍退出現(xiàn)役??忌鷪竺麜r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信息。復試前須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進行復核。其招生政策請參考教育部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有關文件以及本校相關規(guī)定。
(二)報名程序
1.網上報名
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所有報考學校的考生(不含推免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并按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學校的報考要求報名??忌鷳敯匆?guī)定繳納報考費。
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忌稍趫竺盎驁竺陂g自行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網址:https://www.chsi.com.cn)查詢本人學歷(學籍)信息。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學校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招生單位官方網站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2.網上確認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當在規(guī)定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忌鷳敺e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忌鷳敯磮罂键c規(guī)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具體程序及要求詳見《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2024]4號)、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以及各報考點公布的工作安排。
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xù)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入學考試▼
(一)初試(國家統(tǒng)一組織)
初試時間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學校自命題科目均不使用計算器,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初試方式為筆試。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國語
12月22日上午業(yè)務課(一)
12月22日下午業(yè)務課(二)
考生應當在考前10天左右,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荚嚨攸c請在下載的準考證中查看。
(二)復試(學校自行組織)
1.學校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復試辦法和程序在復試前將在學校研究生部主頁公布并嚴格執(zhí)行。
2.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與初試科目不同的專業(yè)課。
3.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招生單位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4.獲得地市級及以上榮譽或獎項的產業(yè)界考生,經復試符合錄取要求的,同等條件下可優(yōu)先錄取。
五、錄取與體檢 ▼
(一)錄取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含各專項計劃)及相關要求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在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下,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xiàn)、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體檢
擬錄取考生入學報到后統(tǒng)一參加由學校組織的體檢。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規(guī)定,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收費及資助 ▼
(一)收費
根據教育部《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文件要求,學校向考入學校的全日制研究生收取學費和住宿費,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收取學費、不統(tǒng)一安排住宿。具體詳見《上海第二工業(yè)大學2025年碩士研究生學費、學制一覽表》。
(二)資助政策
學校構建了完善的全日制研究生獎助體系,覆蓋研究生培養(yǎng)全過程。
1.國家助學金,每生每學年6000元。分12個月發(fā)放,每月500元。
2.國家獎學金:根據國家獎學金評定辦法評選,獲獎者每人獎勵20000元。
3.根據學校學業(yè)獎學金管理辦法,設立了類別豐富的獎學金。
4.學校開通綠色通道,對家庭經濟困難而無法按時支付學費的學生提供助學貸款、困難補助和勤工助學等措施,資助研究生順利完成學業(yè)。
以上獎助辦法按照學校相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讀期間不參加上海市城鎮(zhèn)居民醫(yī)保,不享受獎助學金和資助政策。
七、其他 ▼
1.碩士研究生按學位類型分為學術學位碩士生和專業(yè)學位碩士生,按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碩士生和非全日制碩士生,按就業(yè)方式分為定向就業(yè)碩士生和非定向就業(yè)碩士生。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生按定向協(xié)議就業(yè);非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生按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辦法就業(yè)。
2.學校所有非全日制研究方向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yè)考生,請考生報考時注意選擇相應的報考類別(報考類別須為定向,報考類別碼須為12)。經過初試和復試考核成績合格被錄取時,考生應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署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在讀期間學校不提供住宿,不接受人事檔案和黨組織關系,不享受獎、助學金等,畢業(yè)時不納入就業(yè)派遣。
3.定向就業(yè)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一切糾紛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4.學校國際商務、工程管理、翻譯、設計、教育、國際中文教育等碩士點不招收同等學力考生。
5.以上招生政策若與教育部及國家相關部門頒布的規(guī)定有不符之處,則按國家相關文件的規(guī)定執(zhí)行,并以學校研究生部網站主頁公布信息為準。
八、聯(lián)系方式 ▼
學校代碼:12044
學校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金海路2360號
郵政編碼:201209
學校主頁:http://www.sspu.edu.cn
研究生部網址:http://yjs.sspu.edu.cn
聯(lián)系部門:研究生部
聯(lián)系人:徐老師、解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21-50211617、021-50217007
電子信箱:yjs@sspu.edu.cn
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
01
招生專業(yè)和招生計劃
招生專業(yè):金融(專業(yè)代碼:025100)、應用統(tǒng)計(專業(yè)代碼:025200)、審計(專業(yè)代碼:125700)。
招生計劃:約250名(含“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5名),各專業(yè)擬招收名額詳見《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最終實際招生名額將在錄取時視教育部下達計劃數、生源狀況和學校發(fā)展需要確定,會有適量增減;“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單列,專項專用。
02
入學方式
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tǒng)一考試。
03
學習方式、學制及學費標準
學費分學年繳付,最終學費標準以上級部門批復為準。
04
獎助政策
學校根據國家和上海市相關政策,制定研究生獎助學金資助辦法,詳情請見學校研究生處網站(https://gs.lixin.edu.cn)-學生工作-規(guī)章制度專欄。
05
報考條件
(一)考生須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1.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 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體檢要求。
4. 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等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忌浫‘斈耆雽W前必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否則錄取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yè)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yè)學歷后滿2年(畢業(yè)后到錄取當年入學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yè)生,按本科畢業(yè)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此類考生以下簡稱“同等學力考生”)。
(4)已獲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yǎng)單位同意,并于2024年10月28日前向學校研究生處出具書面證明(證明需寫明:知曉該考生情況并同意該生報考研究生)。
(二)符合教育部有關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規(guī)定的,可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
06
報名
報名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中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也可選擇教學點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考點(相關具體要求由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因地制宜、合理確定)。
(一)網上報名
1. 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預報名等效于正式報名,無需重復報名。
2. 報名網址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下簡稱研招網),網址:https://yz.chsi.com.cn。
3. 注意事項
(1)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yè)。報名時必須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學校的要求在相應的欄目內正確填寫相關信息。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報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應當認真了解并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填報志愿并選擇報考點。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后續(xù)不能網上確認、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考生應當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并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信息填寫錯誤、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含初試和復試)或錄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報名時應當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并按要求填報本人入伍前的入學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關信息,復試前須向學校提供《入伍批準書》和《退出現(xiàn)役證》進行復核。
(5)報名期間研招網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考生可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未能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校驗的考生應在學校規(guī)定時間內按要求完成學歷(學籍)核驗。
(6)考生網上報名成功后,應通過定期查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學校研究生處網站(https://gs.lixin.edu.cn)等方式,主動了解網上確認、考試安排及注意事項等,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二)網上確認
1.所有考生應當在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規(guī)定的時間內,在網上核對并確認網報信息、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同時按規(guī)定繳納報考費??忌W上確認時,應當積極配合報考點,根據核驗工作,按要求提交有關補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應當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07
考試
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忌鷳斣诳记笆熳笥?,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稖士甲C》使用A4幅面白紙打印,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或書寫??忌鷳{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一)初試
1.初試時間
初試由國家統(tǒng)一組織,初試時間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荚嚂r間以北京時間為準。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國語
12月22日上午 業(yè)務課一
12月22日下午 業(yè)務課二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詳細考試時間、考試地點及有關要求等由報考點予以公布。
2.初試科目
(1)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一般設置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yè)務課一和業(yè)務課二,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審計專業(yè)學位碩士初試設置兩個單元考試科目,即外國語、管理類綜合能力,滿分分別為100分、200分。金融專業(yè)學位碩士初試第三單元業(yè)務課一設置經濟類綜合能力考試科目,應用統(tǒng)計專業(yè)學位碩士初試第三單元業(yè)務課一設置數學(三)考試科目,滿分均為150分。
(3)具體考試科目設置以學校公布的《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為準。
3.初試成績
考生初試成績由學校負責通知。屆時考生可以通過網絡查分,具體查分辦法請及時關注學校研究生處網站(https://gs.lixin.edu.cn),學校不寄發(fā)書面成績單。
(二)復試
1.復試由學校組織。復試前,復試方案將在學校研究生處網站公布。
2.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學校各招生專業(yè)復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均為50%。
4.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由學校自主確定。
5.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2門本科專業(yè)主干課程,詳見《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https://gs.lixin.edu.cn/qsgz/qsdt/139727.htm)。
08
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由學校在考生擬錄取后組織進行。學校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規(guī)定,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關于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要求執(zhí)行。
09
錄取
(一)根據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具體錄取規(guī)則一般于2025年3月中下旬公布。
(二)碩士研究生就業(yè)方式分為定向就業(yè)和非定向就業(yè)。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應當在被錄取前與學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yè)合同,錄取后不調動檔案、戶口、工資、醫(yī)療和其他人事關系,在讀期間不參加上海市城鎮(zhèn)居民基本醫(yī)療保險,畢業(yè)時不納入就業(yè)計劃。非定向就業(yè)的碩士研究生,由學校向考生檔案所在單位調取人事檔案。
(三)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
(四)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學校不承擔責任。
10
學位授予
在學校規(guī)定期限內完成培養(yǎng)方案的規(guī)定內容,符合學校學位授予相關規(guī)定條件的,頒發(fā)學歷證書,并授予碩士專業(yè)學位。
11
聯(lián)系方式
學校代碼:11047
聯(lián)系電話:021-67705124
聯(lián)系郵箱:lxyz@lixin.edu.cn
聯(lián)系人:沈老師
網址:https://gs.lixin.edu.cn
通訊地址:上海市松江區(qū)文翔路2800號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行政樓112室
郵政編碼:201620
12
申訴渠道
監(jiān)督電話:021-50218636
受理郵箱:jw@lixin.edu.cn
受理部門:上海立信會計金融學院紀委(監(jiān)察專員辦)綜合辦公室
通訊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qū)上川路995號行政樓609室
13
其他
(一)學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試卷。
(二)學?,F(xiàn)有上川路、文翔路和中山西路三個校區(qū),顧唐路新校區(qū)已開工建設。根據實際情況對就讀校區(qū)進行統(tǒng)籌安排。如有新增辦學地點,以入學報到通知為準,住宿條件為4至6人一間。
(三)本章程內容如與教育主管部門日后下達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文件為準。
(四)有關招生信息請留意學校研究生處網站(https://gs.lixin.edu.cn),若有變動,以該網站公布的最新信息為準。
各招生學院聯(lián)系方式
上海工程技術大學
01
培養(yǎng)目標
培養(yǎng)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tǒng)的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