瀟湘晨報訊 日前,長沙的彭先生與妻子張女士因為離婚對簿公堂。在庭審結(jié)束后,作為原告的彭先生突然在法庭上辱罵張女士,并搶奪訴訟材料。彭先生沒想到,因為這一時沖動,他被天心區(qū)法院處以一萬元罰款。
2017年8月24日下午2時許,天心區(qū)法院開庭審理一起離婚案件。下午4時許,主審法官童廣峰宣布休庭離開后,在雙方當(dāng)事人核對庭審筆錄與簽字期間,突然彭先生對張女士進行辱罵,并沖到被告席,搶奪相關(guān)訴訟材料,致使對方摔倒。
在查清事實后,主審法官依法對彭先生進行了嚴(yán)肅的批評教育,彭先生當(dāng)即表示向法庭悔過,并出具了悔過書。
在得到了受害人的書面諒解后,天心法院對彭先生酌情從輕處理,對其處以罰款人民幣一萬元的處罰。第二天,彭先生向法院繳納了罰款。
之后,張女士向法院申請了人身保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