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網(wǎng)訊(通訊員 程思敏)近日,家住東西湖富麗雅小區(qū)B-1棟的崔先生心里很堵得慌,社區(qū)城管的工作人員已經(jīng)多次上門做工作,因為沒有相關手續(xù),樓頂自搭的120多平米的防雨棚要自己拆掉,否則將會被強制拆除。
先前,家里時有漏雨,崔先生看到周圍樓頂相繼建起了防雨層,便也去做了。心想,既然要搭防雨層,怎么不搭高點呢?方便的時候,還可以租出去收租金呢。
鋼材加上泡沫板,材料買好了一天就建起來了。誰知道,防雨層剛搭建起來,城管就來了。詢問崔生生的防雨棚有沒有手續(xù),崔先生當時就愣住了,他根本沒辦手續(xù)。幾天后,該處違建最終由城管協(xié)助拆除。
吳家山街城管執(zhí)法隊相關負責人表示:房屋漏雨的居民要建防雨棚,必須到規(guī)劃部門審批,防雨棚也有固定的高度,“不能想做就做”,“想做多高就做多高”。